中国共产党95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抓好了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全党同志都要行动起来,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贡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在加强自身作风、不断完善纪律过程中得出的一条重要党建经验。
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比较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939年7月,刘少奇在延安马列学院就加强党员修养问题作讲演时就指出:“使党内生活走到正常的健全的境地,巩固党内的团结和统一。这是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特别是各级组织的负责人所必须注意的。”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时也指出:“近查有些(当然不是一切)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委员间意见分歧的事亦无由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此种情形必须加以改变。”因此,毛泽东要求各级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党委会工作制度确立的初衷之一也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讲的关于健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立下了规矩。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我们党认真总结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正是由于我们党上下齐心,认真遵循这些准则,才接连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坚持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好作风。1957年7月,毛泽东就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全面恢复和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这部党内法规有十二条规定,包括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根绝派性;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随后,我们党更加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其真正成为实现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气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没有“完成时”,更没有“终点站”。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解决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中出现的问题决非一朝一夕之功,要锲而不舍把这一党的建设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