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我院已完成2025年校园引才工作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现定于4月11日进行考核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我院还将以电话和短信通知),请于4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证明(2023年、2024年毕业尚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本人学术成果原件,前往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智库楼9楼905室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交复审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院智库楼8楼中心组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考核测评由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和面试考核测评组成。
学术成果评价环节。由院科研处负责,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根据《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年度科研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和《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青社党〔2021〕8号),对考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材料进行考核计分。此项总分35分。
专家评价环节。(1)由现场资格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提供学校导师出具的学术成就评价意见函。(2)由我院相关研究所一名高级职称人员撰写一份评价推荐意见。此项总分25分。
面试考核测评环节。采取科研成果同行专家评阅方式进行,由院内外同行专家组成考核组,通过专业问题现场答辩方式,着重评价应聘人员研究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能够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科研成果是否有较强的理论前瞻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是否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并给出是否能胜任科研工作的总体性评价。科研成果同行专家评阅总分为40分。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面试考核测评成绩高低确定,面试考核测评成绩相同的,按科研成果考核业绩确定。考生因不能按时到场而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九楼人事科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考核开始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以上各环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考核放弃资格。参加面试考核测评时,考生、考官只报告抽签所得考号,不得报告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二)面试考核测评环节,由主考官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和进取心、举止仪表等。
(三)各位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规考纪,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相关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取消考核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核结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后方能离开考场。
五、纪检监督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考核测评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71-8456344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971-8452758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