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4〕84号)要求,按照《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20〕98号)要求,2025年4月2日,经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现对以下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副研究员(5人)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刘 畅 魏 珍 李婧梅
朱奕瑾 楞本先
助理研究员(3人)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马进梅
青海省委党校:梁静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彭毛东主
公示时限: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
公示期间,凡对以上人员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971-8452758
来信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上滨河路1号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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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