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骆惠宁书记关于我院坚持“开放办院”的指示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西明同志提出的“社科院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省情特色考虑,实现独具特色的研究,才能发挥影响力”的工作要求,我院新领导班子依托我省特色研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涵领域,着力拓展对外合作渠道,不断增进与国内智库机构合作交流,努力推动建设中国特色青海特点新型智库取得了实效。
今年6月,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玮同志上任伊始,带领调研组专程赴京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洽谈,就双方开展广泛合作、签订合作意向书等达成了初步意向。随后,陈玮院长即向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积极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联系协调,高效运作,落实了签订双方合作意向书的各个环节和具体工作。
7月16日,陈玮院长率院领导及科研处、办公室等部门有关同志,在北京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签订合作意向书。陈玮院长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郑堆副总干事,分别代表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签订了《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并先后做了讲话。《合作意向书》明确了课题研究原则、学术交流内容、人才交流与培养、信息与成果交流等事项。根据《合作意向书》协议内容,双方将本着立足长远、突出重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课题研究、学术活动、人才培养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我国藏学事业发展。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当代所所长廉湘民、科研办主任周炜、历史所所长张云、宗教所所长李德成及藏医药所、社会经济所有关负责同志,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淡小宁、孙发平及院办公室、科研处和藏学研究所有关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郑堆副总干事代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对陈玮院长一行专程赴京签署协议表示欢迎,对双方《合作意向书》签订仪式表示祝贺。他指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与青海省在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国情调研等方面有着成熟的合作经历。特别是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他表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将充分发挥学科特色突出、人才集中、综合研究能力强的优势,秉持诚意,认真履行《合作意向书》既定条款,有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并结合青海省藏区实际,积极提供相关的研究课题,稳步推进和深化双方合作程度和机制。
陈玮院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的合作历史和《合作意向书》签订由来,充分肯定了双方科研合作与人才交流的重要意义,并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对青海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他在讲话中强调,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是我国藏学研究最高学术殿堂,聚集了大批高层次藏学研究人才,在研究和解决我国藏区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智库作用,为藏区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和实践工作。他表示,此次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开展合作,是在新的起点上建设中国特色青海特点新型智库的长远谋划,也是我院作为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不断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现实需要。《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将会对青海藏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最后他表示,青海社科院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合作意向书》各项条款,充分利用合作平台助推中国特色青海特点新型智库建设。同时,希望双方要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确保合作意向书的连续性,更好发挥双赢成效。
在与中国藏研中心签订《合作意向书》后,陈玮院长一行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科研办、当代所、宗教所等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座谈,陈玮院长,淡小宁、孙发平副院长分别代表我院与上述单位负责人签订了11项合作协议。其中,与中国藏研中心科研办签订了《依法治国背景下青海藏区习惯法及治理研究》《历代中央政府治理青海藏区研究》《丝绸之路南道交通环境变化与青海藏区维稳面临的新问题和对策》等3项一般课题和常规项目,以及《青海藏区要情》长期合作项目。与宗教所签订了《青海藏传佛教寺院民生建设的做法及经验启示》《青海藏传佛教寺院堪布、经师的产生、作用和管理问题研究》《藏传佛教各教派传统学经系统研究》等3项一般课题和常规项目。与当代所签订了《青海农牧区政治建设研究》《现阶段藏族青年知识分子思想动态调查研究》《青海大学生政治思想调研》《青海藏区民族关系研究》等4项一般课题和常规项目。
陈玮院长要求我院科研处和相关研究部门,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责任感,主动作为,立足我省丰富的藏学资源,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我院藏学学科优长,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我院藏学研究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致力于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更高质量、更有针对性的智库服务。
供稿:院办公室(李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