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青民领[2022]2号),我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准确领导下,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时,立足职能定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成立了省级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完成了一批省委省政府交办课题和院级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中华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等一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启动《青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撰工作,出版《青海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中的作用研究》等学术著作,完成的《青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验与对策》《西宁市多民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与思考》等一批应用研究成果获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为全省奋力开拓新时代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奋力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精神力量提供了高质量智库服务。
今后,我院将以此次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切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定不移为推动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供稿:院办公室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