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及《关于制定和报送2017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号)精神,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从事藏文期刊编辑藏文专业博士1名,从事社科研究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热爱科研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发展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科研和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与招聘专业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从事藏文期刊编辑藏语文专业博士研究生本科需为藏语文专业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组织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时-5月12日18时。应聘者根据《2017年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条件,填写《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于5月12日前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邮箱,现场报名地点为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由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在考核中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计划,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视应聘者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二)笔试。通过笔试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取命题闭卷方式,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场进行,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计入笔试总分。笔试拟定于2017年5月中旬在省社科院学术报告厅举行。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1:5的比列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学历验证手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