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及《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精神,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参加了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并进行了前期网上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但因两个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原计划不再执行。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为经济学专业科研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热爱党的科研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发展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与招聘专业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组织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9时-8月19日24时。应聘者根据《青海省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公告》等相关条件,填写《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登记表》,并于2016年8月19日前将《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人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邮箱,现场报名地点为青海省社会科学院九楼人事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