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研究报告》《青海藏区要情》《丝路建设智库要报》《青海生态环境研究要报》《舆情信息》及蓝皮书等是我院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的智库平台,是我院科研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为规范撰稿编发流程,进一步提高智库报告和蓝皮书质量,提升资政建言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撰稿要求
1.撰写高质量智库报告、蓝皮书稿件是我院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各研究所的主责主业,是全院科研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研究所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高质量完成撰稿任务。
2.各研究所每年必须完成并刊发人均1篇高质量智库报告,每个季度必须提交1篇以上智库报告。智库报告稿件主要来源于院级各类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符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自选选题成果也可上报。
3.各研究所结合年初下达的院级课题任务和所从事的研究领域选题,每年完成蓝皮书总报告1篇,分报告2—3篇,按照蓝皮书编发流程要求按时提交稿件。蓝皮书总报告字数控制在12000字左右,分报告字数不超过7000字。
4.我院科研人员撰写的智库报告,未经科研管理处报备和主管院长同意,不得在院外智库平台刊发。
二、编辑队伍
1.设立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智库报告编委会。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院长和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编委会成员由院领导、各研究所及科辅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编委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编委会设智库报告执行主编1名,蓝皮书执行主编1名,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编委会下设智库报告编辑部,主要负责智库报告编审刊发工作,由科研管理处处长担任编辑部主任,科研管理处副处长担任编辑部专职副主任,科研管理处工作人员兼编辑部工作人员。
三、编发周期
智库报告原则上每月编发2—3期,向省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如遇省委主要领导关注问题或点题文章,科研管理处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并撰写高质量智库报告及时报送。
四、编发流程
1.智库报告
各类智库报告的编发流程一般采用六步四审二校方式。
第一步,各研究所上报的智库报告,由研究所负责人进行初审,除对报告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外,对政治方向、意识形态和学术诚信方面进行审查并签字,交智库报告编辑部。智库报告必须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有丰富的调研材料支撑,问题研究要透彻,所提对策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步,智库报告编辑部收稿后,按照要求进行查重审核,由编辑部专职副主任、主任依次进行复审,对报告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复审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步,编委会执行主编根据学科类别指定1名编委会成员担任责任编辑,对通过复审的稿件进行审稿,严把稿件质量关,对达到刊发质量要求的稿件签署明确意见,对达不到刊发质量要求的稿件提出不予刊用的明确意见。责任编辑审稿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四步,责任编辑同意刊发的稿件交编委会执行主编审稿并提出意见,同时提供稿件电子版,涉密项目使用保密介质,并由编辑部工作人员负责编排、校对。
第五步,编辑部将拟刊发稿件交编委会集中讨论,编委会于每月月底举行编前会,由编前会决定是否刊发,并说明理由。经编前会决定刊发的稿件,由院长审阅签批后,交编辑部校对刊发。
第六步,编辑部应在编前会决定采用稿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校对编印工作,并送交院办报送。
2.蓝皮书
《青海蓝皮书》(《西北蓝皮书》、《黄河流域蓝皮书》)的编发流程一般采用七步三审五校方式。
第一步,每年1月,由编辑部组织召开编前会议,安排本年度蓝皮书工作,对总报告、分报告题目进行初选。同时,由编辑部组织召开选题评审会,确定分篇主编、责任编辑和报告写作提纲。
第二步,每年8月,编辑部负责收集报告初稿,查新后分送各分篇主编初审,分篇主编就初稿的观点、结构、结论等提出初审修改意见,报告作者认真修改校对。
第三步,初审修改稿经责任编辑进行内容审查及文字加工校对后,由编辑部提请副主编复审。
第四步,编辑部将复审修改建议反馈给作者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刊发质量要求。对反复修改仍到不到刊发质量要求的稿件,分篇主编可提出弃用意见。对达到刊发质量要求的稿件由编辑部负责编排、校对后形成送审稿,交由分篇主编、副主编、主编签署意见。
第五步,每年9月,编辑部将校对好的稿件交付社科文献出版社编排、校对、定稿。
第六步,每年10月,编辑部将最终定稿提请主编签发,并将签发稿交付社科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
第七步,次年1月,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质量管控
1.智库报告和蓝皮书撰写审校工作要全面落实《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思政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智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强化质量导向,加强质量管控,着力提升智库报告和蓝皮书的质量水平。
2.院党组书记对完不成智库报告、蓝皮书稿件刊发任务的研究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核减该部门和未完成刊发任务的个人考核得分。
3.编委会成员要高度负责,精心编辑,对认真参与编辑、审阅和校对工作的执行主编、责任编辑和工作人员在年终科研工作量核算方面按实际审校工作量予以加分。
4.科研管理处对智库报告、蓝皮书撰稿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定期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对未能按期提交智库报告、蓝皮书稿件的研究所做出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院党组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