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注重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强化制度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把制度权威性牢固树立起来,避免制度成为“稻草人”,真正把生态领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个成功的环保故事背后,常常隐藏着一个制度文明的故事。浙江杭州的西溪湿地,全国首个国家湿地公园在这里诞生,当地通过实施一套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制度举措,一改河道淤塞、水质恶化的自然环境,重现“一曲溪流一曲烟”的诗画美景。用制度文明为生态文明保驾护航,正在逐渐成为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句话蕴含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论智慧。当前,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但理念要转化为行动,还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在现实语境中,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环保容易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困境。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运用制度的刚性划定红线,为环境保护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注重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宏观层面改革方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中观层面制度设计,推进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微观层面制度安排……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行部署。不断织密织牢制度之网,一定能让生态文明建设在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建章立制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如果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从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到陕西秦岭违建别墅事件,在这些事件的处置中,中央三令五申、一查到底,释放出“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强烈信号。强化制度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决不能搞罚酒三杯、选择性执法。把制度权威性牢固树立起来,避免制度成为“稻草人”,才能真正把生态领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更深层看,强化制度执行,除了事后严惩的震慑,还需要有事前的抓手,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在这方面,环保督察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态度不够坚决、工作还不到位”“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前不久,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反馈了督察情况。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的第一轮督察中,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个。环保督察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问题,让环保法律法规长出了“钢牙利齿”,让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变成不可逾越的红线。去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印发,正是为了把环保督察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形成施之长远的治理效应。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好、完善好,并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建设,步伐会更坚实,成果会更丰硕。
(来源:人民日报)2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