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中国进一步形成了产业门类全、技术水平高的工业体系,工业竞争力指数在136个国家中排名第7位。下一步,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
扩大产业集群规模
产业链的延伸、转型和升级,大多需要依托广阔的区域和密切的经济合作。产业合作通常具有集聚效应、发生于集聚地区,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
目前,中国的99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加工制造型41家,农业开发型23家,资源利用型12家,商贸物流型9家,技术研发型3家,综合发展型11家。
通常来说,区域内上下游产业链的升级与延伸,对应创新集群和生产性集群两大部分。仅就生产性集群而言,它主要是企业为降低劳动力成本而转移一部分生产活动到低成本地区,同质企业基于同样考虑容易在某地形成集聚。
对投资国来说,这有助于企业更低成本地引进上游原材料、输送下游制成品,还可以通过东道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避开关税壁垒,辐射他国市场。
同时,集群中的企业在相互竞争、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知识交流中能够获得整体竞争优势与规模经济效应,为市场创造低成本、高效率、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实践证明,整体竞争优势一旦形成,将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推动产业集群规模进一步扩大,促进成本进一步降低。
对东道国来说,可借此进一步带动制造业投资以及扩大就业。中国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建设的经贸合作区,主要覆盖加工制造、服装纺织、机械五金等行业,为东道国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
比如,越南龙江工业园已为当地提供了约1万个就业岗位,全部建成后将提供5万个左右就业机会;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累计引入109家企业,区内从业人数达1.6万,全部建成后将入驻300家企业、集聚10万名产业工人。
向创新集群转型升级
大体来看,生产性集群注重企业降低成本、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以及扩大就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等。在这一产业链扩张模式下,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难得到明显提高。“一带一路”建设要向高质量迈进,需要创新驱动、开展创新合作,进一步打造创新集群。
创新集群具有两大特征:其一,在内容上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品为主;其二,注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共同供给和优化创新环境。
相较之下,生产性集群一般只把企业集聚区域作为经营地点。企业家在很近的地理范围内生活和工作,却很少共享信息、讨论问题。创新集群则把企业集聚区域作为互动地点,通过长期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过程,特别是知识的互动来实现创新。
美国和欧洲的高科技园区大多坐落在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附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服务机构积极对接最新科技成果与企业生产,助推三者的互动更加便利、更加高效。
应当看到,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创新合作具有较好的基础:
比如,中国与许多国家的发展阶段类似,发展需求和条件有不少共同之处,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上更容易达成共识。其中,中国积累的大量适用技术和科技人才,可以为相关国家提供启发和借鉴。
又如,中国与相关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中具有先行优势。中国与相关国家建立起了一批科研合作、技术转移与资源共享平台,广泛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还接收了相关国家的一批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深造、工作。
更令人欣喜的是,“一带一路”区域内的经贸合作区正在积极地向创新集群转型升级。比如,中白工业园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园内设有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中心,为项目孵化、产融研结合、展示交易、科技合作、研发项目试生产提供平台。
在中俄丝路创新园,俄罗斯科学院联合西北工业大学设立中俄海洋工程实验室,开展水下机器人研发;俄罗斯喀山国立技术大学联合中方设立轻型动力联合实验室,进行小型航空涡轮发动机的自主研发,扩大无人机应用范围。
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可以共建专业化、现代化科技创新园区为抓手,在企业、知识机构、服务机构的良性互动中,在创新要素的集聚中,推动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进一步延伸国内产业链、供应链。
来源: 解放日报2020年12月22日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